
“砰!”5日晚10时30分左右,北碚区静宁巷21号突然传来一声异响,8楼一家住户的窗上顿时起了一个洞。“哪个深更半夜开枪?”户主大骇,立即报警。
很快,朝阳派出所值班民警张帆接到指挥室处警指令。“有枪?”张帆和同事提着手枪,冲出派出所大门。行至静宁巷时,民警再次接到指挥室转来的信息:静宁巷23号7楼一家窗户也被枪打出一个洞!
民警很快赶到静宁巷21号8楼,找到厨房的那扇被打破的窗户。张帆仔细观察,发现玻璃上有一个圆形小洞,约5毫米。经勘查,厨房里没有发现弹壳。
民警又赶往静宁巷23号,事主是一对70多岁的老人家。老人说,当时他们正在客厅看电视,突然听到“砰”地一声响,查看后发现客厅玻璃门被枪打出一个洞,顿时吓得直哆嗦。
经勘查,老人家玻璃门上的小洞与21号8楼家的一模一样,民警仔细查找,最终在客厅沙发脚下找到一颗直径约5毫米的钢珠。老人仔细辨认,发现钢珠不是他们家的。
民警分析,洞穿玻璃的很可能就是钢珠。民警站在窗边往外望,附近既没制高点,也没住房,仅有的一栋楼房在20米外。“难道是从那楼房打过来的?”民警分析。老人也称,当时听到响声后,他在窗边观察,发现对面那栋楼房有间房的窗帘在动。民警提取了钢珠,往对面的楼房赶去,根据老人所指的位置,确定了一家住户。
敲开门,屋内有两男一女三个年轻人。经了解,这里是其中一男一女的新家,正在装修,另一人是他们的朋友伍某。民警环视房间,仅一张床垫铺在地上。经询问没有发现异常,民警正准备离开时,张帆突然看到床垫的角落里有一个装弹器。“那不是仿真枪的‘弹夹’吗?”
张帆冲向床垫,掀开铺盖:一把1米多长的仿真狙击枪“躺”在床上!
经查,仿真枪是伍某的。民警要求伍某回所接受调查,伍某竟然大嚷,“未必耍个玩具枪就要把我关起……”
经查,伍某今年23岁,个体户。他交代枪是花800元从街上买的,事发前无聊,为找耍事,便把新枪拿出来摆弄。警方鉴定,该枪属于仿真枪。
由于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伍某目前已被刑拘。
玩钢珠枪 当心犯法
警方还称,近段时间,我市销售、持有钢珠枪现象十分猖獗。为此,从去年夏天开始,公安机关展开了清缴行动,贩卖者也都被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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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珠枪打猎闯祸
2006年,江苏无锡一名男子手持自制的火药枪在树林中打鸟,不料,鸟没打到,却打伤了一名钓鳝鱼的老人,两粒散射钢珠分别将其左眉骨和下巴擦伤,另一粒则深深地嵌入脖子中。一时间,老人鲜血直流。事发后,有关部门认定打猎男子涉嫌非法持枪。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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