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青:我只能说,根据法律终审判决的情况下,谁作伪证谁负责任,终审判决前也不好说谁作伪证。
记者:省公安厅刑事科学鉴定结论的证据效力,要远远高于言词证据的法律效力,这个结论完全推翻了这些证人的言词证据,证明他们所作的是伪证。
张文青:现在咱没有证据证实他(冷发具)指使他们作伪证,只有有了证据才能够证实。
记者:省公安厅的鉴定结论下来以后,应该立即对冷发具采取强制措施吧,这个措施应该由谁来采取?
张文青:如果取保受审后他能随传随到,就不需要去逮捕。
记者:对他的取保候审决定是谁做出的?
张文青:我们起诉后,法院重新办理的取保受审。法院要判无罪,我们把案子撤回来,取保受审的有效期限还在法院。
记者:那我们起诉后法院没有理由不立案。
张文青:根据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案件经审查后,对于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检察院。有些事情不方便给你说……
记者:我们这次是什么时间重新起诉的?
张文青:(省公安厅)鉴定一来就起诉了。
记者:现在担保人在哪里?
张文青:通知不到他。
记者:是什么人在担保。
张文青:是他同爷(一个爷爷)的哥。
记者:什么身份?
张文青:农民。现在去外地打工去了。
记者:担保人不能离开居住地。
张文青:你看看。我要去开会了。
◆对话检察院领导:
记者:痕迹鉴定应该是本案的关键证据,为什么警方直到把案件移送到检察院还没有做呢?
张副检察长:我们也要求他做,他一直没做。
记者:当时要是有痕迹鉴定的话,这个案子应该很简单。
张副检察长:对,当时案发以后是夏天,夏天下雨,当时的现场,还有胎轮的痕迹破坏了,也有这方面的因素。
记者:公安当时出警以后,没有对现场进行勘验。
张副检察长:当时(公安)在这方面也有采取措施不是很妥当、不是很及时的因素。
记者:县公安局在办案过程中有没有什么责任?
张副检察长:我们只能就案件谈案件,至于公安有没有责任,应该负什么责任,我们一下子也说不清。
记者:当初县公安局没有做痕迹鉴定,缺少鉴定结论这一关键证据,是不是不具备起诉条件呢?
张副检察长:我们根据当时的综合证据来审查,通过对证据进行分析和综合判断,我们认为可以起诉。
记者:法律上讲的是重证据,没有痕迹鉴定,没有现场勘验报告,你们是依靠什么进行分析的?
张副检察长:依靠证人证言和当时的情况。
记者:证人证言是被告找了20多个证人,证明他(冷发具)没有轧人。
张副检察长:这个案子目前还属于补证阶段,要是判断案件下一步什么走向,现在也不好说。
□法律专家:肇事司机涉嫌故意杀人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法官靳斯琴、杨传彪在人民法院网撰文指出,肇事司机将学生撞伤,主观上具有过失,但他没有积极救助而是弃之不顾,此时司机主观心理态度已由过失转化为间接故意。因为他应该预见到学生死亡的可能性,却仍然逃之夭夭,对行为的危害结果听之任之,放任其发生,体现了对伤者生命漠视的态度,所以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靳斯琴和杨传彪的看法得到了许多法律专家的支持。安徽协利律师事务所的范国平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案发后冷发具至少要观察一下现场,了解碾轧对受害人所造成的伤害情况,积极施救。他没有采取这样的措施,相反加速逃离现场,很明显是为了逃避对此所产生责任的承担。同样,他这个时候的心理状态是放任了被害人受伤甚至于出现更严重的死亡后果的发生,这个在主观故意上我们称之为间接故意,就是说他应该预见而放任了这种结果的发生,是一种很恶劣的行为,应当定性为故意杀人罪。
范律师认为,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案发后阜南县公安局应当及时出警,对现场涉及到需要技术鉴定的就应该及时鉴定,这些都是没有疑问的问题了,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需要进行技术鉴定才能确定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话,他必须要做这个鉴定。
接受采访的多名法律专家指出,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发案地派出所应当妥善保护犯罪现场,注意保全证据,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执行勘查的侦查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都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及时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但阜南县公安局相关办案人员并没有做这些工作,发案地派出所不但没有妥善保护犯罪现场,控制犯罪嫌疑人,甚至滥用职权,让涉嫌肇事车辆离开,对犯罪嫌疑人的危害结果采取放任态度;案子到了县公安局以后,拖了5个多月不做痕迹鉴定,人为让案件复杂化,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律专家认为,给冷发具作证的证人如果作伪证的话,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一位检察业务专家认为,冷发具过失致人死亡后,不但不立即停车履行救助义务,为逃避法律制裁,驾车逃逸,甚至致使人做伪证,属于加重情节。他认为,县检察院当时撤诉不太妥当。
阜南县检察院检察长朱岚清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承认,事发后县公安局不及时作现场勘查,不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事隔几个月不做痕迹鉴定,有不妥当的地方。朱岚清检察长表示,阜南县检察院已决定对冷发具再次执行逮捕,并由警方上网追逃。
惨剧发生后,萍萍的爸爸妈妈——用贷款买了辆货车在浙江跑运输的张其胜和戴治丽回到了阜南,半年来,不但一分没挣,仅停车费、养路费等各种费用就让他们白白损失了四五万元;由于孙女出事,张洪老人和老伴臧文芝整天奔走呼号,家里的十五六亩地已经荒了两季……张洪说,就是搭上自己的老命,也要为惨死的孙女要个说法。
就在本期杂志就要付梓印刷时,从安徽阜南传来消息:冷发具在逃跑一个月后,于2007年12月20日向阜南县检察院投案,检察机关已经重新向阜南县法院提起公诉。由于冷发具对安徽省公安厅的鉴定结论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申请重新鉴定,目前正在等待鉴定结论。(文/图宾语《法制与经济》2008年第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