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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通报瓮安事件真相 少女李树芬再次尸检

 

追问2 李树芬被强奸了?

警方将进行第三次尸检

李树芬家属不能接受,认为有奸杀的嫌疑。当地还有警察“多次硬抢尸体、破坏现场,企图掩盖事实”的传闻。

6月22日7时40分许,雍阳镇责任区刑警队进行了尸检。死者家属对尸检结果不满,要求对遗体进行DNA鉴定。6月25日下午,黔南州公安局派出法医赶到瓮安对死者进行复检,系溺水死亡。死者家属当时表示认可,但不安葬死者,要求公安部门责令王某、刘某、陈某等人赔偿50万元。

据都匀市公安局法医王代兴介绍,6月25日上午11时30分许,他接州公安局通知,前往瓮安县城对李树芬尸体进行检验,鉴定其死亡原因。经检验,死者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生前未发现有性行为。提取阴道分泌物,未检出精斑。

王兴正表示,7月1日,经反复向死者家属耐心细致的解释,死者所有家属同意安葬,但要求下葬前再做一次尸体检验。警方决定,在7月1日晚尸体解冻后,由省州县公检法部门法医联合进行复检,并及时通报鉴定结果。

瓮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肖松坚决否认当地警方有“硬抢尸体”的情况。

他说,自2006年开始分管公安工作至今,从未发生过公安机关硬抢尸体破坏现场的情况,“过去也未发生过,根本就没有。”

追问3 当事人是当地领导亲属?

“书记亲戚行凶说法不存在”

当地有传闻称,李树芬死亡的元凶是县委书记的亲侄女。另两个男生和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系,还有传闻说,元凶是副县长的孩子。

据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法委书记罗毅介绍,县委书记王勤不是瓮安本地人,夫妇二人在瓮安没有任何亲戚关系。经公安机关调查,事发时与死者一起玩耍的陈某、刘某、王某,三人父母均在农村务农,因此上述说法不存在。

据警方介绍,当事人陈某,1987年6月出生,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刘某,1990年1月出生,也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也为岩门组村民。王某,1992年7月出生。其父母为瓮安县天文镇贾家坡村贾家坡组村民。

追问4 死者亲属是否被暴力攻击?

有传闻说,死者的叔叔、爷爷、奶奶被打住院抢救。其婶婶被剪去头发关押到派出所。她的叔叔在与公安人员的争执中被公安人员打伤。

据王兴正介绍,尸体复检结果出来后,6月26日,经县工作组多次做工作,死者家属表示同意县工作组的协调意见,答应在6月28日签订协议了结此事。但此后家属邀约300余人游行,最终导致暴力事件。

瓮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国祥表示:“(死者)爷爷奶奶被打伤的事实不存在;婶婶被剪头发,关在公安局也不存在;死者叔叔与民警发生扯皮被打伤也不存在。”

周国祥同时表示,李树芬叔叔从派出所调查出来后,教育局办公室通知其协助做工作。之后,在保险公司门口,他遭人殴打,公安局已成立专案组,案件正在调查中。

现场

6月28日是周六。当日16时,一支300余人的队伍出现在瓮安街头,队伍里打着横幅。部分群众开始尾随队伍前行,人越来越多。

16时30分许,游行人员到县公安局办公楼前聚集。公安民警拉起警戒线并开展劝说工作。

但是,站在前排的人员情绪激动,在少数人的煽动下,一些人员用矿泉水瓶、泥块、砖头袭击民警,并冲破民警在公安局一楼大厅组成的人墙,打砸办公设备、烧毁车辆,并围攻前来处置的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员,抢夺消防龙头,剪断消防水带,消防人员被迫撤离。

20时许,事件参与者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砸、抢、烧,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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